674户"营改增"试点企业获1.12亿财政扶持资金
去年11月1日,深圳试点实行"营改增",市政府对税负增加企业进行财政扶持。昨日了解到,市国税局根据市财政委员会、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发文《深圳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实施办法》规定,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财政扶持申请审核工作稳步有序进行。 据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胡勇辉介绍,该局高度重视此项审核工作,及时召开"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专项工作会议,研究政策规定,制定有效措施,确保政策落到实处;并在全市范围内对加强"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核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实行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的重要性,为实行"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工作奠定了基础。 另外,市国税局对"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审批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试点纳税人财政扶持资金的申请方式、申请时间和申请条件和增值税应纳税额及税负增加额等相干政策实行口径,保证了试点纳税人申请财政扶持资金工作的顺利进行;2是深入调研政策实行问题。针对基层单位提出的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实行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并构成一致的处理意见下发实行;3是及时搜集和掌握政策实行进程中的情况和意见。主动征求试点纳税人提出的财政扶持资金申请的疑难问题及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意见建议,积极回应试点纳税人诉求,努力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 还了解到,市国税局还结合我市实际,完成CTAIS和医治白癜风权威医院上申报系统的"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医治白癜风的特效药申请表的开发、测试和推行上线工作,在深圳国税门户站办税服务厅开通文书"营改增"财政扶持资金上预申请功能,引导纳税人规范、快捷、准确地填写对应的文书申请,确保"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资金申请工作顺利进行。 据统计,自4月1日以来,深圳市国税局共受理2013年一季度"营改增"试点财政扶持企业申请674户,核定"营改增"试点企业财政扶持资金达1.1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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