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及邢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医院及邢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设计已由邢台县行政审批局以邢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医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医院新建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的批复、邢台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医院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变更建设内容和总投资的批复,邢县行批号、邢县行批59号、邢县行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及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约60.1亩)
2.2招标范围:新建5F框架结构门诊楼1栋(㎡)、11F框架结构住院楼1栋(㎡)、7F框架结构综合业务楼1栋(㎡)含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业务用房,地下室及车库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其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规划设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设计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本项目总负责人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遇投标单位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6、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设计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查询)3.1.2业绩要求: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06-:00:00至-06-:59: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07-: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来源:中国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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