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精神病是犯法的免死金牌么
喜欢本文的亲们,可以在页尾点赞哦
案情回放
张大爷晚上出门蹓弯儿,中年男子吴某嫌他走的慢挡了路,不由分说就对张大爷拳打脚踢,造成张大爷多处骨折和软组织挫伤。接大众报警后捉住了嫌犯,其家属表示愿意支付医疗费及相干赔偿,但以嫌犯得了精神病为由提出释放要求。
法律
近日在多起恶性伤人乃至杀人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都被曝或自曝曾得了“精神病”,但是是否是只要有了“精神病”这张免死金牌,伤人、杀人就不需要负刑事了呢?
我国《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动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迫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法,应当负刑事”;“还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法的,应当负刑事,但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概括来讲,即:精神病人只有在作案时正处于病发状态,才不承当或减轻。因此,本案中吴某到底是不是有精神病要等待公安机关终究的鉴定结果,并根据结果做出相应的处罚。
来源与:北京普法、高明普法
感谢您
你该庆幸眼睛没有这类病白癜风怎么能治好热点文章
最近更新